① 罗冲还建点一期工程:皖政地【2012】39号、皖政地【2012】219号,合计43.88亩。 ② 罗冲还建点二期工程:皖政地【2013】392号,合计12.16亩。 ③ 2012年12月12日,安庆市政府“宜政秘【2012】236号文件”《关于同意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罗冲还建点一期土地划拨供地方案的批复》、安庆市国土局“庆国土资【2012】493 号文件”即《关于审批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罗冲还建点一期土地划拨供地方案的请示》。 ④ 2018年12月14日,安庆市国土局340803划拨【2018】011号(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批前公示,住宅用地<即还建房>,罗冲还建点二期,土地面积0.810449公顷<即12.16亩>)。 证明:直至2012年(机场路东侧地块43.88亩,罗冲还建点一期工程)、2013年(机场路东侧地块12.16亩,罗冲还建点二期工程)才是国有土地,且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不是(出让土地)。2008年该地块,不可能是“国有土地、商住用途(出让)”。 安庆经开区建投集团为何持有“庆国用【2008】字第586号”(国有土地、商住用途)?!为何安庆市国土局向其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造成 “一地两证”。 综上,罗冲一、二期还建点安置房项目总计56.04亩<注:43.88亩(29,253㎡)+12.16亩(8104.49㎡)=56亩,37,354.49㎡>。 罗冲还建点一期、二期安置房工程(总计56亩),即为“皖(2019)安庆市不动产权第0011378号”(产权证),坐落:开发区罗冲片区机场路东侧,证载用途:城镇住宅,面积37,409.98㎡(即56.11亩,56亩左右),账面价值:15,278.24万元(即1.53亿元),已抵押。土地出让金:已缴纳。 【特别注意】我们的土地及不动产建筑(住宅674.97㎡、猪圈厂房206.14㎡、电动车门面店铺195.55㎡)总计1,076.66㎡,已被安庆地方政府及其融资平台(建投公司)非法抵押、倒卖融资!我们至今尚未动迁,仍然生活、生产于此。我们系罗冲村机场路东侧土地原始自然权利人(第一权利人),该处土地由祖辈先贤世代相传,持有安庆郊区政府1999年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有效期30年),应受国家法律、安庆地方政府的尊重与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