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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感悟] 今天是抗战胜利纪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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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5 09:45: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假如没有小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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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5 20:33: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农 谏言】期望
网友:皖心于民 2014-11-16 09:46
尊敬的张书记:
    您好!恳请省委、市委重视本人反映安庆菱北办事处(街道办)未落实门面房店铺安置事宜。借助人民网向省委、市委领导表示感谢。
    对于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安庆街道办安置工作存在渎职行为,落实不到位,停滞不前,提出“机场路在建门面房安置方案”显失公允,有失公正。对于“急需安置、解决就业”的失地农民来说,无疑如隔靴搔痒。
    我们提出“迎宾西路瓜园小区已建门面房安置方案”,已属对安置地点和路段作出让步与牺牲,无论在事实、法理和人情上,均属合情、合理、合法,并无不当。经查,瓜园小区存在大量已建门面房店铺,该小区安置罗冲村、乌岭村等,均为2003年开发区3.9k㎡工业园拆迁户,由菱北办事处负责安置。10年前的拆迁户均已安置,20年前的拆迁户(本人店铺1993年拆迁)至今尚未安置,这是何道理?
     党中央、省委、市委一再要求基层(街道办、乡镇等)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理念,坚持拆迁安置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那么真正落实安置工作必然是街道办等基层职能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目前街道办做法与党的宗旨与要求“背道而驰,相距甚远”,未从百姓的立场与角度出发,漠视百姓的心声与诉求,对于合情合理合法的方案充耳不闻、置之不理,实在让百姓难以理解与接受。抗日战争自1931年算起也不过14年。仅就百姓一栋不动产店铺安置事宜,街道办等基层拖延了21年,实在让百姓心寒啊!请问街道办干部,我们到底还要等多久,才能真正获得门面房安置?
    请街道办干部将心比心,设身处地从民众立场和角度出发,从真正解决问题的本身出发,响应党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尽早在安庆迎宾西路瓜园小区落实安置本人门面房店铺。
注:本人门面房店铺(非住宅)建于80年代安庆206国道集贤关区域集体土地上,持有税务登记证等证件。1993年为支持206国道“怀宁月山至安庆汽车轮渡段改造工程”建设,本人与“206国道十里指挥所”、罗冲村委会签订拆迁协议,但至今仍未获得安置。
1、安庆宜秀区206国道集贤关区域为一级路段,交通要道。
2、安庆宜秀区迎宾西路为二级路段,该路段不在206国道上。
3、安庆宜秀区机场路为三级路段,偏僻路段。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官方回复]回复单位:中共安庆市委办公室 2014-12-02 09:36
网友,您好!
     您于2014年11月16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第三次反映开发区罗冲村房屋拆迁安置的问题,开发区管委会已安排菱北办事处予以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1993年206国道拓宽改造时,原郊区十里乡206国道工程指挥所与您家等数十户村民签订了拆迁协议,通过货币补偿、自拆自建的方式进行拆迁安置。拆迁后您家坚持要求在沿206国道边安排新宅基地,该土地属于罗冲村红塘组,而您家属于罗冲村马塘组,红塘组不同意安排新宿宅基地。2005年,罗冲村划归开发区托管,整体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规定,您家要求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解决新宅基地的要求已无法满足。
     鉴于此,开发区与多个部门进行协调,拟提出如下解决方案:由罗冲社居委与您家协商,报请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后,在机场路(红水塘通往机场)附近在建的还建房中,按相关政策为您家价让一间门面房。如果您家对于该方案不满意,您家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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