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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事早知道] 安庆最新通知!公积金缴存基数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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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6 17: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24日,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4年度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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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但最高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应低于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
依据安庆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4013元测算,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3502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820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930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97元)。
根据相关规定和职工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测算,调整范围为缴存基数超过23320元的单位职工,并在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存者。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申报方式和时间如下

缴存单位
完成6月份住房公积金汇缴后,①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站(http://gjj.anqing.gov.cn)下载《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基数)申报表》,认真填写审核,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
②登录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网上申报业务系统,按以下流程填报:汇缴清册申报——工资基数——增加个人——勾选需调整基数职工——录入新工资基数——保存清册——上传签字盖章的申报表图片——保存图片后提交审核。

个人缴存者
完成6月份住房公积金缴存后,就近前往公积金网点窗口,填写《安庆市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申请表》,申请办理缴存基数、比例调整业务。

申报时间
2024年7月1日至8月31日。

来源: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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