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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15-10-15
精华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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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醒来,我市居民张某发现睡前放在床头充电的手机不见了。原来,是有人盯上了一楼住户的手机,将其“钓走”了。这只是其中的一起。4月11日,一男子因专门盗窃一楼住户手机获刑。
经大观区法院审理查明,田某在深夜骑电动车踩点,如果发现一楼住户的窗户没关,就在附近找到长棍将住户放在卧室床头充电的手机顺着充电线挑出偷走,去掉手机壳和手机卡后将手机出售。
一个月内,田某用同样的方式连续盗窃三次。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作案三起,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大观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田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检察官提醒:广大居民日常需增强安全意识,睡前关好门窗,尤其是家住一楼的居民,提高警惕性保护好人身财产安全。(全媒体记者 周国庆 通讯员 丁延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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