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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事早知道] 违规处罚!涉及安庆这家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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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E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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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 17: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安庆市市场监管局消息,7月1日发布《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两家商店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件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两起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案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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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先声再康药房有限公司玉琳路二店,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警告。
安徽省金商汇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安庆玉琳路店,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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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年,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给予警告。

桂翠香,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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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西湾包装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来源:安庆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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