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庆市人防系统两名落马官员,一审双双获刑。
安庆市人防办原主任王富智受贿216.5万,日前,被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二百一十六万五千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2月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的一审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王富智,男,1958年出生,汉族,中专文化,中共党员,安徽省枞阳县人,1999年2月至2002年6月任安庆市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局长(正县级);2002年6月至2004年10月任安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2004年10月至2013年3月任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2013年3月至2017年2月任安庆市人防办(民防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2017年2月至2019年1月任安庆市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0年,被告人王富智在分别担任安庆市医药管理局局长、安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安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相关行政管理对象给予的现金1959000元及价值206000元消费卡,共计收受贿赂价值人民币216500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富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安庆市医药管理局局长、安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及安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管理对象、单位下属给予的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216500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且数额巨大。王富智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并全部退赃,可对其从轻处罚。在办案机关仅掌握王富智小部分受贿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其交代了大部分未被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可对其从轻处罚。对辩护人提出王富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从宽处罚情节的相关辩护意见予以采纳。王富智自愿认罪认罚。
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安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礼湖因犯受贿罪,日前,被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已缴纳)。扣押在案的赃款918001.80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2021年2月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的一审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陈礼湖,男,1964年出生,汉族,安徽省怀宁县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案发前系安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县级),家住安庆市大观区。
经审理查明:2013年9月至2020年1月,被告人陈礼湖利用其担任安庆市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职务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在人防工程建设审批、人防设备销售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918001.80元(人民币774000元、购物卡81000元、欧元8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礼湖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任安庆市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在人防工程建设审批、人防设备销售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现金、购物卡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918001.8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巨大。陈礼湖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并全部退赃,可对其从轻处罚。在办案机关仅掌握陈礼湖小部分受贿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其交代了大部分未被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陈礼湖认罪认罚,结合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予以采纳。
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 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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