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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14-10-14
精华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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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虽不多,但也是我们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经过法院高效、便捷的调解,我们心里踏实多了,近一年的讨薪路很艰辛,感谢法官替我们农民工解决问题!”近日,经过太湖法院弥陀法庭法官两个小时的调解,17起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纠纷全部调解成功。
2017年,被告刘某在刘畈乡开办一个体服装加工厂,周边农民工胡某等17人为挣钱补贴家用,前往被告加工厂从事服装加工工作。至2018年底,被告因经营不善,加工厂亏损,无钱支付胡某等17人的工资,遂结算后分别出具欠条,但至今被告却一分钱都没有支付给胡某等人,拖欠工资共计10几万元。胡某等人多次向被告催要薪资未果,便来到法院起诉。由于该案件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因案件涉及人数众多,为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承办法官高度重视案件审理,第一时间联系被告刘某,并积极协调案件各当事人参与调解,与各方当事人充分沟通,面对面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刘某表示对所欠农民工工资无异议,但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导致不能及时清偿。法官一边安抚胡某等人的情绪,一边向被告明法析理,引导他换位思考、积极面对、诚信待人。最终,刘某自愿与胡某等17人达成调解协议,承诺分期付清所欠工资款。至此,17起拖欠农民工工资长达一年半之久的纠纷,通过太湖法院的能动司法和调解得以快速化解,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达到了息诉止争、节约诉讼资源的双赢效果。
近年来,弥陀法庭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有效的发挥了调解在审判工作中快速、高效的作用,不仅减少了当事人诉累,也缓解了办案压力,确保无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节省了司法资源,维护了社会稳定。
来源:太湖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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