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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安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庆国土出字〔2013〕09、12、13、1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  |  |  |  |  |  |  |   |  |  |  |   | 东至收储土地,南至碧桂园公司,西至港口路,北至秦潭湖公园  |  |  |  |  |  |  |  |  |  |  |  |   | 位于宜秀区罗岭镇小龙山社区,东至自然河道,南至山脚,西至自然河道,北至自然河道  |  |  |  |  |  |  |  |  |  |  |  |   | 位于化工新材料产业集中区,东自经二路,南至勇进路,西至环湖西路,北至皇冠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其他用地规划指标要求以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及要求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禁止因企业原因目前尚未按期完成与政府战略性合作项目的企业竞买;禁止目前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6月11日至2013年6月20日,到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6月28日上午11时前,到安庆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8日上午11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3年 6月2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庆国土出字[2013]09 号地块:2013年06月21日08时30分 至 2013年07月1日10时00分 ;  
庆国土出字[2013]12 号地块:2013年06月21日08时30分 至 2013年07月1日10时20分 ;  
庆国土出字[2013]13 号地块:2013年06月21日08时30分 至 2013年07月1日10时40分 ;  
庆国土出字[2013]14 号地块:2013年06月21日08时30分 至 2013年07月1日11时00分 ;  
节假日正常接受申请、报价等相关事宜。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3、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或者要求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组织现场踏勘组织现场察看。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出让地块挂牌文件载明的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涂婷婷 0556-5328584    齐继光 0556-5939548  
周正祝 0556-5589092     刘  群 0556-5532160  
   
竞买保证金帐户:  
账户名称:安庆市财政专项资金  
开户行:徽商银行安庆扬子江支行  
账  号:169,030,102,100,033,7399  
开竣工保证金帐户:  
账户名称: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安庆寿庆支行  
账  号:169,070,102,100,009,9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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