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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1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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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防办工程技术科原科长邵良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相关企业在办理人防工程行政审批、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日常监督检查、推荐业务等方面谋取利益。日前,宿松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邵良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0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被告人邵良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03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4年9月至2020年春节期间,被告人邵良任安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事秘书科科长和工程技术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在办理人防工程行政审批、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日常监督检查、推荐业务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余某等人人民币15万元、购物卡5.75万元、加油卡5000元、电影卡500元,共计受贿21.3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邵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1.3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邵良有索贿情节,从重处罚。被告人邵良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邵良亲属代其退缴了部分违法所得,可对邵良从轻处罚。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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