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E网

搜索
查看: 4521|回复: 0

[城事早知道] 市民政局细化出台特困人员水电气优惠政策

[复制链接]

0

收听

0

听众

2358

帖子

E粉明星

注册时间
2014-6-30
精华
10
QQ
发表于 2023-8-7 13: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生活品质,近日,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市民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特困人员用水用电用气优惠政策通知》,细化特困人员在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的优惠减免政策。

文件规定,在特困人员用水方面,对用水量在8立方米/月及以内的免收水费和污水处理费,超出部分正常收取,已建住宅的特困人员入户建安工程改造费为325元/户(普通用户为650元/户、低保户为350元/户)。在特困人员用电方面,对用电量在10度/月及以内的免收电费,超出部分正常收取。在特困人员用气方面,对用气量在5立方米/月及以内的免收燃气费,超出部分正常收取,已建住宅的特困人员燃气工程安装费为1000元/户(普通用户为2050元/户、低保户为1000元/户)。

以上政策于8月1日起执行,采取先征后返的方式,每半年结算一次。特困人员可于每年1月和7月持缴费凭证、特困人员供养证件或相关佐证资料到供电、供水、供气部门领取返还费用。城区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其优惠减免费用统一返还至承担集中供养的机构。各县(市)可参照上述文件,制定本地特困人员用水用电用气优惠政策。(撰稿人:刘荣 审稿人:杨善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合作|人才招聘|手机APP|Archiver|

GMT+8, 2025-9-14 16:08 Powered by Discuz! X3.4

安庆E网生活网站 © 2001-2013 Comsenz Inc. ( 皖ICP备05012696号 )

安庆瑞易文化 地址:华茂1958-C7栋 联系电话:0556-5306667 联系邮箱:17779721@qq.com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和邮箱:0556-5306667 17779721@qq.com

皖公网安备 3408000200010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