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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巷尾] “李鬼”警察招摇过市,真警察当场戳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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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31 14: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着制式警服、警衔
佩戴党员徽章......着实“威风”
近日
安庆潜山一男子冒充中国人民警察
因“装备”太假被怀疑
民警当场拆穿并将其抓获
  7月19日,潜山市某居委会工作人员向该市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反映,称男子储某穿着警服来租房,但其仪容和举止与人民警察的身份格格不入,并表示从未见过这名“警察”。居委会同志的话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随即查看了租房合同,怀疑此人系假冒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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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民警与居委会同志来到储某租住房屋。经蹲守,将身着警服,驾驶轿车的储某当场拦截。面对民警,储某立即慌了神,额头汗如雨下,因“装备”太假被无情戳穿。民警当即对其予以控制,并对住房进一步搜查,在衣柜中查获长袖制式衬衣及警用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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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调查,储某系某公司保安,为满足个人虚荣心,遂在网上购买警用装备。储某对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三十六条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卢向波 通讯员 徐宏帅 文/图 综合安庆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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