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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巷尾] 因离婚闹矛盾 男子持刀戳伤妻子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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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9 11: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怀宁一80后男子邵某某与妻子因离婚问题产生矛盾,妻子离家务工。今年3月,二人约定办理离婚手续,但双方见面后,又发生冲突,邵某某竟持刀朝妻子的头部戳去,致其受伤。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一审刑事判决书。邵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怀宁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公开的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邵某某,男,1983年出生,住怀宁县。
经审理查明:邵某某与被害人小芳(化名)于2009年1月在怀宁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儿一女。2020年下半年,二人因为夫妻感情问题欲离婚。之后邵某某试图挽回婚姻,但妻子小芳态度坚决,并离开怀宁县前往合肥市务工,二人开始分居。之后,二人在电话联系中多次发生争吵。
2021年3月1日,邵某某与小芳约定到怀宁县政务中心办理离婚手续。被告人邵某某从家中拿了一把西瓜刀放于车上,并带着女儿邵某前往高河镇。途中,被告人邵某某与小芳多次通话后情绪激动,声称要将小芳杀死,并且邵某某还向其女儿邵某交代后事。
当日,小芳也在弟弟和奶奶的陪同下来到政务中心。二人见面后,被告人邵某某从小芳口中得知其执意要离婚,且不愿意一次性支付给子女的10万元钱,同时邵某某认为小芳一直看手机,态度不好,遂抢小芳手机,被小芳躲过去,邵某某就将小芳拉倒在地。
旁边的人见状,上前拉架。此时,邵某某藏于身上的西瓜刀掉在地上,邵某某捡起西瓜刀后,被其女儿拉开。后邵某某与小芳再次言语不和,邵某某将女儿推倒在地,然后冲向小芳,左手拉住小芳的衣领,右手反握着西瓜刀,朝小芳的头部戳去,造成小芳头部形成大小约为0.4cm×0.2cm的创口,后被旁边的人及时拉开。经鉴定,小芳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事发后,小芳打电话报警,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处置,并将邵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邵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邵某某因婚姻家庭纠纷而故意杀人,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邵某某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邵某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邵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邵某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本案审理期间,被害人小芳及其母亲、子女共同出具《谅解书》,对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请求司法机关对被告人从轻判处,法院酌情对被告人邵某某从轻处罚。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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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9 11: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娃,离婚就是坑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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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9 12: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青春无暇 发表于 2021-10-9 11:14
两个娃,离婚就是坑娃

现在人 离婚就是家常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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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1 09:4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女的出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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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1 10: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怎么样也不能拿刀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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