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东部新城YJ07-1201a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草案)公示
YJ07-1201a地块位于安庆市东部新城范围、YJ07单元内,南至华中东路、东至潜江路,用地面积修改后约为5.32公顷。为满足地块规划建设、管理的需要,经我局研究,现将《安庆市东部新城YJ07-1201a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草案)进行公示。
为充分尊重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阳光规划和科学规划,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安庆市东部新城YJ07-1201a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草案)予以公示。
修改前
修改后
安庆市资规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五次主任(扩大)会议,听取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安庆市妇幼保健院规划选址项目的汇报,原则同意市妇幼保健院选址位于潜江路以西、皖江大道以南。安庆市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在2019年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并列入安徽省医疗卫生滚动项目库和安庆市2021年重大公共卫生建设项目任务计划安排。预计在2021年上半年落实第一批项目资金。
用地面积与用地编码
修改前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用地编码为YJ07-1201,用地面积为21.30公顷。
修改后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原YJ07-1201地块拆分出YJ07-1201a作为修改后地块的用地编码,修改后YJ07-1201a地块的用地面积为5.32公顷。
地块规划用途与指标
修改前控制性详细规划:YJ07-1201地块:商业居住混合用地,容积率<4.0,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建筑限高<100米。
修改后控制性详细规划:YJ07-1201a地块:医院用地,1.0 <容积率< 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新建建、构筑物高度满足机场净空控制要求。
其他控制内容
1、建筑后退道路红线
(1)新建建、构筑物外轮廓线后退潜江路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30米;
(2)新建建、构筑物后退华中东路道路红线根据建筑高度(H)而定,H≤60米,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20米;
(3)新建建、构筑物后退规划支路道路红线根据建筑高度(H)而定,H≤60米,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10米;
(4)围墙及附属物后退潜江路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10米,后退华中东路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5米,后退规划支路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3米;
(5)新建建、构筑物后退北侧用地边界距离依据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1年修订);
(6) 围墙及附属物退让道路的区域内应作为景观绿化带,不得做停车,并按照《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1年修订)要求进行景观设计;围墙建设形式满足《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1年修订)的要求。
2、禁止开口要求
(1)沿潜江路禁止设置机动车道出入口;
(2)沿华中东路开辟机动车道出入口时,出入口道路边线至道路红线交点的距离不应小于80米,且应右进右出;
(3)沿规划支路开辟机动车道出入口时,出入口道路边线至道路红线交点的距离不应小于50米。
3、停车位配建
(1)小型机动车停车位:1.5车位/100㎡(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
(2)非机动车停车位:4.0车位/100㎡
4、开发引导
(1)重点打造潜江路和华中东路沿线建筑景观,建筑界面应连续而富有变化。建筑风格采用现代风格,立面应简洁、明快、 富有朝气。
(2)沿华中东路出入口不得超过2个,其中机动车出入口不得超过1个,不得在潜江路设机动车出入口。
(3)地块建设应满足市人防办对人防工程建设和市住建局对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的有关要求。
(4)应处理好与周边现有建筑的日照、间距、通风等要求。
规划地块道路交通主要依托现状的华中东路、潜江路、顺安河东路等,华中东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潜江路道路红线宽度为80米,顺安河东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6米。
道路竖向设计:依据华中东路、潜江路、顺安河东路等周边现状道路标高确定,现状路面高程在12.500-12.90米(1956年黄海高程)之间,做好与规划道路华中东路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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