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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8 07: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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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霏凡家装监理 于 2016-9-18 07:39 编辑
安庆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2014版)
DB
安庆市地方标准
DB1/10-2014
2014-10-24发布 2015-1-1实施
安庆市装饰行业协会 发布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户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中的拆改工程、砌墙工程、水电改造工程、镶贴工程、吊顶工程、防水、防潮工程、墙饰板工程、抹灰、批荡工程、涂装工程等项工程与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质量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新装修住宅及新建住宅、住宅二次装修的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制品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限量
GB1858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8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
GB50325 民有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7-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JG142-2002 建筑有电子水平尺
3 基本规定
3.1 装修应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有关各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3.2 装修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的安全性、整体性,不得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不得改变原有建筑共用管线及设施和影响周围环境。
3.3 选用的装饰材料及装饰品件的质量除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外,还必须符合GB6566、GB18580-1858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系列标准,供货商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材料进场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如供需双方有争议时,可由市级法定建材质检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3.4 厨房装修时严禁移动燃气表具。如确需移动表具或燃气管线,应由业主向燃气主管部门提出更改申请,同意后由燃气公司指派专业人员完成更改作业。
3.5 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及装饰品件设备,施工应按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3.6 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3.7 供需双方在装修前应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包括设计要求、材料选型和等级、施工质量、保修事宜等内容。
3.8 装饰材料及器具宜采用节能型、阻燃型和环保型产品,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产品。装修工程主要部件优先选择工厂化生产的产品。
3.9 装修工程不得占用公用空间,不得因装修影响毗邻房屋的安全及使用环境。
4 给、排水管道改造工程
4.1 基本要求
4.1.1 施工后管道应畅通无渗漏,新增给水管道必须按表1要求进行加压试验检查,如采用嵌装或暗敷时,必须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1.2 排水管道应在施工前对原有管道作检查,确认畅通后,进行临时封堵,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4.1.3 管外径在 25mm以下给水管的安装,管道在转角、水表、水龙头或角阀及管道终端的 100mm处应设管卡,管卡安装必须牢固。管道采用热熔连接时,其连接处应严格按照热熔规范操作,安装完毕应及时用管卡固定,管材与管件或阀门之间不得有松动。
4.1.4 安装的各种阀门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使用及维修。
4.1.5 PPR热水管在顶部必须作保温处理,以利于节能。
4.1.6 各种管道不得改变管道的原有性质。
4.1.7 金属裸管必须作隔热处理
4.1.8 厨房、卫生间的给水改造原则上必须走顶(除特殊要求外);但在水管穿越客、餐到阳台的冷、热水管必须要从顶上走,便于以后维修;吊卡间距不得大于800mm。
4.1.9 为防止厨房洗槽下面的给水管出水口及卫生间浴室柜下面的出水口的角阀安装不到位,出现汗滴等现象的发生,由常用的内丝弯头宜改为加长内丝弯头管件,并达到离原墙面5-8CM左右的距离。一旦出现汗滴、软管暴裂等现象,业主能及时发现从而不会造成更大损失。
4.1.10 混水阀的两个出水口间距要端正和水平,所有出水口与贴完墙砖后的墙体平齐,混水固定阀出水口中心间距为15cm,左热右冷,冷、热水管要用固定的卡件控制,所有出水口内丝弯头,在瓷砖铺贴后,冷、热水内丝弯头不可突出瓷砖面3mm,平整不歪曲,更不能凹进瓷砖的厚度,水管固定要用管卡,不可使用铜丝或铁丝,混水弯头最好用联体弯管件连接。
4.1.11 燃气热水器标准排布:水管左热右冷,并排间隔18cm,离地高度1.4米,插座高度需根据燃气热水器的电源接口而定,基本上在1.8米左右,预埋40PVC管预留位置上管口低于出水管内丝弯头10cm,下管口离地27cm左右,预埋40PVC管两头都要用45度弯头连接。
4.2排水管道改造工程
4.2.1卫生间、阳台排水管改造时,所增加、移位的地漏,其排水口必须为50。
4.2.2 浴室柜墙排管道改造时,排水口和墙、地面拐弯处必须用45度管弯连接。排水管都要做通水试验。
4.2.3 有洗衣机、拖把池、洗衣池的排水口与地漏共用一根横向排水管时,一定要考虑地漏的返水现象,一般用45度三通逆排水方向连接地漏排水口。
4.2.4 厨房主排水管三通要下降到地面上,洗槽下面的横向排水管管径为75,其竖向排水口由75变为50。
4.3 验收要求和方法
管道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应按表1的规定进行。
表1 管道验收要求及方法
序号 项目 要求 验收 项目
分类
量具 测量方法
1 新增的给水管道必须进行加压试验 无渗漏 试压泵 试验压力0.6Mpa,金属及其复合管恒压10min,压力下降不应大于0.02Mpa,塑料管恒压lh,压力下降不应大于0.05MPa A
2 给排水管材、管件、阀门、器具连接 安装牢固,位置正确,连接处无渗漏 目测、手感 通水观察 A
3 管道间间距 给水管与燃气管平行敷设,距离≥50mm,交叉敷设,距离≥10mm 钢卷尺 测量 A
4 龙头、阀门、水表安装 应平整,开启灵活,运转正常,出水畅通,左热右冷 目测、手感 通水观察 A
5 管道安装a) 地暖热水器应在冷水管左侧,冷、热水管间距≥100mm 目测、钢卷尺 观察、测量 A
注:a)管道安装为套内热水器出水的冷热水管安装要求,当小区采用集体供暖时,管道安装按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的规定。
5 电路改造
5.1 基本要求
5.1.1 每户应设分户配电箱,配电箱内应设置漏电断路器,其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有过载荷,漏电短路保护功能,应单独回路设计,分别控制照明、空调、插座等,其回路应确保负荷正常使用。
5.1.2 分路负荷线径截面的选择应使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大于该分路内所有电器的额定电流之和,各分路线的合计容量不允许超过进户线的容量。插座导线铜芯截面应不小于2.5mm2,灯头、开关导线铜芯截面应不小于2.5mm2,空调导线铜芯截面应不小于4mm2,厨房、卫生间导线铜芯截面应不小于4mm2。.
5.1.3 保护应可靠,接地的绝缘电路的铜芯截面应不小于2.5mm2,,特殊大功率电器(即热热水器)的接地铜芯截面应为同径同出。
5.1.4 空调电源插座、厨房电源插座、卫生间电源插座、其它电源插座及照明电源均应设计单独回路。各配电回路保护断路器均应具有过载积和短路保护功能,断路时应同时断开相线。
5.1.5 回路设置原则:每个房间的空调要单独设置一个回路,房间插座要单独设置回路,但每条回路不得超过25个插座;所有的照明线路可设置1-2条回路;厨房、卫生间的插座和照明要设置单独回路;大功率电器,如电热水器、大烤箱之类的电器,要单独设置一个回路;季节性使用的插座,如地插、阳台小厨宝等也要设置一个回路;冰箱、冰柜的插座也要设置单独的专用回路。
5.1.6 电气导线的敷设应按装修设计规定进行施工,配线时,相线(L)宜用红色,零线(N)宜用蓝色,接地保护线宜用黄绿双色线(PE),控制线宜用黄、绿色,同一住宅内配线颜色应统一。由特殊需要的三相五线制配电设计应均荷分布。
5.1.7 电热设备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卫生间插座宜选用防溅盒。
5.1.8 室内布线应穿管敷设(除现浇砼楼板顶面外可采用花腊管),应采用绝缘良好的单股铜芯导线。管内导线总截面积不应超过和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
5.1.9 设计布线时,挂机空调及照明线路尽可能走顶,柜机空调及房间插座走地,弱电走地,横平竖直,避免减少交叉,以美观实用为原则;厨房、卫生间的强电线路,严禁走地,只能走墙走顶,也不可从顶面放射式敷设线路。
5.1.10 照明开关不宜装在门后,开关距地面高度宜为1.3m左右,相邻开关应布置匀称,安装应平整、牢固。接线时,相线不应接至灯头以外,即“火线进开关,零线进灯头”
5.1.11 插座离地面不低于200mm,相邻插座应布置匀称,安装应平整、牢固。1m以下插座宜采用安全插座,线盒内导线应留有余量,长度宜大于150mm。电源插座的接线应左零右相,接地应可靠,接地孔应在上方。
5.1.12 吊平顶内的电气配管,应采用明管敷设,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平顶的吊杆或龙骨上。灯头盒、接线盒内的导线不得有接头,设置应便于检修,并加盖板。使用波纹软管接到等位的,其长度不应超过1m。软管两端应用专用接头与接线盒连接,灯具应连接牢固,严禁用木榫固定。金属软管本身应做接地保护。各种强、弱电的导线均不得在吊平顶内出现裸露、接头等现象。
5.1.13 开槽深度应一致,一般是PVC管直径+10MM;墙面横向开槽不得超过50公分(除厨房、阳台和卫生间外)。线管弯头的弯曲率应为管径的6倍,弯曲90度线管时,应采用二个45度进行弯曲,严禁使用三通或弯头分管;严禁使用原开发商的预埋线管进行穿线,(除房间吸顶灯线管外),严禁杜绝,回路借线、中途接线、借用原有老线等情况。
5.1.14 强电与弱电不得穿入同一根管内。但管内总根数2.5mm2不应超过5根,电线总截面积(包括绝缘外皮)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 强电线管及插座与弱电线管及插座的地面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墙面水平间距不应小于200mm;强、弱电进入双联底盒时,必须采用垂直进入法(或者说交叉进入法),这样就能有效达到强、弱电线路的规定间距;在强、弱电交叉处,要采用锡铂纸相隔,锡铂纸的延长米应大于交叉截面积的150mm;墙、地面并排线管之间必须人为预留1公分左右的缝隙,防止封槽时的水泥沙浆空鼓。
5.1.15 暗线敷设必须配阻燃PVC管。管壁厚度不小于1.0mm,各类导线应分别穿管(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或交流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管道中)。插座用PVC20管,照明用PVC16管,剪力墙墙面尽过能用PVC16管,减少花腊管使用量;底盒与线管连接处要有锁母保护,当管线长度超过15m或有两个直角弯时,应增设拉线盒。天棚上的灯具位尽可能设拉线盒固定。
5.1.16 导线与燃气管、水管、压缩空气管间隔距离应按表2的规定进行。
表2 导线与燃气管、水管、压缩空气管间隔距离 单位为毫米
类别
位置 导线与燃气管、水管 电气开关、插座与燃气管 导线与压缩空气管
同一平面 ≥100 ≥150 ≥300
不同平面 ≥50 ≥100
5.1.17 考虑到住宅内智能化发展,装修时布线应预留线路和插座,各信息、监控点的布线应尽量周到合理,并便于更换或扩展。
5.2 验收要求和方法
5.2.1 工程竣工后应提供线路走向位置图,并按上述要求逐一进行验收,隐蔽电气线路应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2.2 电气验收应按表3的规定进行。
表3 电气验收要求及方法
序号 项目 要求 验收 项目分类
量具 测量方法
1 过载短路漏电保护器 符合5.1.1的要求 漏电检测专用工具或仪器 插座全检 A
2 室内布线 符合5.1.5的要求 目测 全检 A
3 绝缘电阻 符合5.1.3的要求 兆欧表或绝缘电阻测试仪 全检各回路 A
4 电热设备 符合5.1.7的要求 手感、目测 全检 A
5 电气配管、接线盒 符合5.1.12的要求 目测、钢卷尺 A
6 灯具、开关、插座 符合5.1.10和5.1.11的要求 电笔、专用测试器通电试亮 A
7 导线与燃气、水管、压缩空气管的间距 符合表2的要求 钢卷尺或直尺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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