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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开展整治校车统一行动 严查“黑校车”

2015-9-11 09:18| 发布者: E网小安| 查看: 727| 评论: 0|来自: 安庆新闻网

 日前,全市中小学校迎来新学年。为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特别是乘坐校车安全,9月6日至15日,交警部门在全市开展整治校车统一行动,其中9月15日为全市统一行动日。


  整治校车统一行动中,交警部门将会同教育行政、交通运输等部门,对本地特别是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开展严密排查,对校车和校车驾驶人准驾资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进行排查,发现驾驶人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多发未接受处理的,通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驾驶校车,全面清理无牌、无证、无资质等“黑校车”问题。


  发现驾驶人有发生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交通事故负有责任、记满12分或者犯罪、“酒驾”、吸毒等记录的,坚决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并通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全面排查校车标识是否齐全、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对校车标识缺失以及灭火器、安全锤、安全门、卫星定位装置等安全设施不全的,一律停运整改。


  全面排查校车行驶路线,对校车经过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缺少防撞护栏、防撞墙和减速带、提示警告标识标牌等安全设施,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要立即上报,提出消除隐患建议。加强路面执勤执法,严查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在校车站点停靠上下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校车超员的,将通知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转运学生,消除违法状态并通报教育行政、交通运输部门。


  同时,交警部门还将会同教育行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深入中小学校指导、督促学校和校车运营企业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安全维护,把好校车出门关,坚决杜绝校车超员。对所有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开展一次面对面的宣传教育,通报交通事故情况,提醒其安全文明驾驶。


  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依法予以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一律扣留车辆,责令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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